齊魯網濟南4月14日訊(淄博台 趙雲超 司志楠)據山東廣播新聞頻道《直播山東》報道,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一位在淄博打工的吳姓男子撿到別人的包後裝模作樣以第三方的身份聯繫到失主,為了讓失主掏錢贖回手提包,並開口就是一萬元,併在派出所了達成了交易,這的確令人稱奇。
  四川來淄博工作的蘇先生前些天開車到淄博桓台縣辦事,上午10點左右他在桓台縣新城鎮附近停車在車外打完電話後,把自己的包遺忘在了後備箱頂上啟動了汽車。過了一段時間後才猛然發覺自己的包不見了,這讓他心急如焚,因為包裡面除了1500元的現金、多張銀行卡之外,還有一枚很有紀念意義的白金結婚戒指。
  當天下午5點左右,一位操著河北口音的陌生男子打過電話來,聲稱是替濱州市鄒平的一個朋友打這個電話,這個鄒平的朋友撿到了蘇先生的包,並根據包里的名片找過來。丟包者蘇先生大喜過望,可是他高興了沒多久很快就被兜頭潑了一盆冷水:“他就說,我是幫我的一個朋友撿到了,我可以幫你找回來,但是這個朋友家裡面他的子女有白血病,你要捐助一萬塊錢,這個朋友才會交給你這個包。”
  蘇先生當時十分氣憤,他說,拾金不昧本是一件值得表揚並大力提倡的優良品德,但‘拾金’後反而主動索取酬金,且數目不小,這不是敲詐嗎?蘇先生覺得對方有些過分,但為了要回包,還是做出了承諾,事後,他瞭解到對方居住在張店湖田鎮西張村一帶,於是就到當地的戶田派出所報警。
  在警方的協調下,對方答應只要蘇先生兌現承諾就把包還給他。隨後雙方在張店湖田派出所見了面,可是丟包的蘇先生看到自己的包失而復得後,對當初自己的承諾似乎有些反悔。面對這樣的情況,湖田派出所的一位王指導員卻這樣表示:“過來後見裡面,叫他核實核實,叫他清點一下,結果這行子拿到包以後,就不大想給人家錢了,不給錢這個說不過去,當時你有承諾,我給你把人叫來了,這樣肯定不行。”
  考慮到蘇先生包里的1500元現今已經丟失,警方希望撿包一方索要金額至少減少一千塊錢,對方也答應了。雙方達成這樣的協議後,蘇先生帶著對方到銀行里取了9千元錢交到了聲稱是中間人的河北滄州吳先生手裡,並把自己的包拿了回來。
  雖然包回到了自己的手裡,但平白無故地損失了1萬多元錢還是讓蘇先生越想越生氣,他說,如果對方家裡確實有白血病人,他很樂意資助對方,但是對方支支吾吾,始終不肯將對方住院地址告訴自己,這讓人不得不懷疑對方說的是不是實話:“真的有這個白血病存在,我們願意給你兩萬。他說他們在天津,我說我不怕我們可以開車過去天津當場我捐贈,他又不願意了,他說不行。我說你就是變相欺詐。”
  記者試著與聲稱是中間人的河北吳先生進行聯繫,以便對雙方的說法進行驗證,記者撥通了對方的電話,對方的回應是:“我現在在沂水呢,行吧?奧,下午回來,那下午我再跟你聯繫吧。”
  但是記者當天下午多次與吳先生聯繫,對方始終拒絕接聽記者的電話。
  張店湖田派出所郝所長也認為,雙方有承諾,屬於你情我願的事情,警方就不便介入過多:“他是有承諾,比方說人家撿到包之後,有承諾給人家一萬塊錢做報酬,可能是後來他覺得有點虧,他有承諾,咱也不能說得很過分了,咱也做工作來,當時也幫助協調了,沒有協調下來,都不往好處做,弄得很彆扭。”
  對方以包為誘惑脅迫丟包的蘇先生作出承諾,總給人感覺這種承諾實在是趁人之危、強人所難。一位市民對這件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既然雙方已經在派出所見了面,警方就不讓撿包者的不當得利行為得逞:“兩個人(丟包撿包雙方)都已經到了派出所了,警方應該是能夠給出一個比較公正地解決辦法的,但是非得去支持對方的不當得利,總感覺不是特別的合適。”
  山東聖德律師事務所鄒明卿表示,丟包者蘇先生為了找回自己的包只好硬著頭皮答應了對方的過分要求,對方的做法是一種脅迫行為:“因為很顯然是受脅迫我簽訂的這個給你一萬元答謝協議,既然是受脅迫簽訂的是可以要求撤銷的,這個是這正路子。”  (原標題:濱州男子撿到包要求失主贊助一萬元 稱兒女有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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